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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平公安召开严打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会议

来源:法制山东网滨州 作者:刘云刚 时间:2021-05-12
  法制山东网5月12日讯:
        5月11日上午,全市公安机关严打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召开。邹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曰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按照邹平市委市政府和滨州市局党委统一部署,树牢“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理念,以更加奋发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强有力的措施,向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切实解决水体污染、废旧轮胎、喷漆产业以及危险废物非法处置等突出问题,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马和平传达滨州市公安机关严打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和邹平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康传波主持会议并宣读行动方案,局领导刘保宁、马勇、单峰,政治工作室、经侦大队、治安大队等警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派出所所长、食药环侦大队全体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
  要全面排查,深挖案件线索。全面梳理全市涉环保类案件,逐一建立台帐。要主动分析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环保热线等数据线索,及时广泛收集案件线索。要配合环保等部门,对“四闲场所”、“散乱污”企业、重点水体等重点场所、区域,开展拉网式、起底式、滚动式排查。要与交通运输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在非法排污高发和群众举报线索集中区域周边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认真盘查可疑车辆,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要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传媒和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以案普法、以案释法,突出报道典型案例和打击成效,震慑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结合“五清查六整治”行动,深入辖区村庄、社区广泛张贴《关于全市严厉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的通告》,大力宣传污染环境犯罪特点及形式,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污犯罪线索。
  要主动出击,强化破案攻坚。要抽调人员成立专班,确保打击破案力量充足,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要强化案件侦办力度,盯紧大要案件的侦查,相关警种部门要固定人员和装备,在侦查资源上全力支撑。对大要案件在打好主动战、数据战、合成战基础上,切实增强打击犯罪的精度、强度、广度和深度,通过深挖细掘、精确研判,确保案件打深打透,破获一批典型案件,挖出一批“内鬼”和“保护伞”,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等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坚决打击。
  要密切配合,加强联勤联动。深化与环保部门在信息共享、联动执法、联合办案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公安环保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对环保、水利、农业农村等部门通报、移交的涉嫌污染环境案件线索,要同步介入,深入开展核查工作。对工作中发现的污染环境违法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要及时通报或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同时对符合采取行政拘留措施的一律行政拘留、顶格处罚。
  严打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
  一、拉网式排查涉污重点目标:
  1、可能非法储存、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闲置院落、闲置房屋、闲置厂房和闲置厂区等“四闲场所”;
  2、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利用闲置设施、农房等非工业用房进行非法生产,以及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
  3、各类坑塘、沟渠、河湖等易发生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的区域;
  4、用于经营畜禽养殖业的场地、院落;
  5、经营范围易产生污染物、存在污染隐患的工厂、企业;
  6、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车辆,疑似运输污染物的厢式货车,特别是有涉污违法犯罪前科的车辆以及从业人员。
  二、重点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1、重点打击涉水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2、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3、重点打击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犯罪;
  4、重点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采矿等违法犯罪。
  严打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群众举报方式
  线索举报电话:0543-2188333(工作时间)
  24小时报警电话:110
  举报信电子邮箱:zpsyhzdd 163.com
  举报信邮寄:
  (1)收信单位:邹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2)地址:邹平市鹤伴二路689号邹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大队
  (3)邮编:256200
  通讯员:刘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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